中国取消部分“两高”商品出口退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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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trading-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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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14-08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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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,经国务院批准,自2010年7月15日起,取消部分钢材、有 色金属加工材、农药、医药、化工产品、塑料及制品、橡胶及制品、玻璃及制品的出口退税,共涉及商品品种400余个。取消出口退税的具体执行时间,以“出口 货物报关单(出口退税专用)”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。
白景明指出,此次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,一方面是确保实现“十一五”节能减排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,另一方面也是我国加快完善税收政策,更好发挥税收工具调控作用的体现。
“在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背景下,未来我国税收政策改革的一大方向,就是强化税收促进资源节约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作用,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。”白景明说。